教师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对提高教师地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法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和要求。目前,修改教师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获悉,该委已促请有关部门加快修改教师法的立法工作进程,争取早日将法律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修改指明了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密切关注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修改工作,在2019年审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中都将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据悉,在去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有多件议案建议加快修改教师法,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完善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待遇和奖励、法律责任等规定。
教育部已委托有关高校、专家,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和奖励制度、资格和任用制度改革、培养培训、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教师职业定位、教师法律制度的国际比较等六个方面展开研究,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提出修订建议,争取今年提请国务院审议。 (朱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