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英语教师网 > 最新动态 > 社会热点 > 正文 |
外教聘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建立外教信用记录制度 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全国外籍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学校和培训机构等教育机构可以在该平台注册,登录平台备案、查询外籍教师相关信息。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建立外籍教师信用记录制度。 外籍教师在聘任期间遵守中国法律、合同约定,教育教学质量高、师德师风良好,将会纳入信用记录。 外籍教师违反合同约定,有犯罪、吸毒行为,有虐待未成年人行为,非法从事宗教教育等行为的,也将计入信用记录。外籍教师有这些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应当予以解聘,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外教资质要求 外籍教师应当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障碍史,无性骚扰、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 外籍人员从事外籍教师工作的,应当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类签证,应当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关教育机构相关学科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者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担任外国语言培训教师的,应当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的语言培训资质且一般从事母语国母语教学。 教育机构非法聘任外教、造假将被处罚 教育机构非法聘用未经许可和备案的外籍人员任教,或者在申请外籍教师工作许可和其他证明文件过程中伪造文件的,给予每人次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关键词:外教 |
Most Popular
热点翻译
|
主办单位:中国日报社 Copyright by 21st Century English Education 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网站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63 京ICP备202406607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3664号 |
中报二十一世纪(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