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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师计划”启动!定向培养1万名师范生 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录取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 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中央财政参照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助标准。 优师计划由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年度招生计划中统筹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承担国家优师专项培养任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面向中西部省份招生。中西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本科层次师范院校,承担相关省份地方优师专项培养任务。 报考优师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有关高校应取消其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区。 关键词:师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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